第(2/3)页 金主太豪。 用钱直接把他给砸跪了。 之前没有体会过这种被钱砸懵的感觉,现在他算是体验到了,只能说,爽!! 这种被砸蒙的感觉,多来个十次八次的,他是一点都不介意。 ‘行。那就这么说定了。明天见。’ ‘好的。团长大人明天见。’ 凌凌漆挂了电话。 李香琴捏着嗓门,在旁尖声尖气的模仿着,‘团长大人明天见。’ 她哈哈大笑,‘哎呀喂,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真男人凌凌漆吗?什么时候看着这么像个胎监了。’ ‘你不懂。’ 凌凌漆一脸沧桑,过来人的模样说道: ‘等你体验过赚钱难的生活,就会知道我这样做,才是极为正常的。’ ‘我不懂?’ 李香琴不服了,‘我也是吃过苦的好吧。’ ‘那你要是被人用五万块砸一下,你会像我这样跪下吗?’ ‘呃。’ 李香琴迟疑,‘团长给你砸了五万块?’ ‘是的。’ 凌凌漆深吸口气,‘团长大人霸气!’ ‘的确霸气。’ 李香琴来自申城,她的工资也就一月几百块,五万块,对她来说,也是天文数字,‘无愧是富家女。真是不把钱当钱。这偶像追的,我都想嫁给她了!’ 世人谁不爱钱呢? 如果不是为了生活、赚钱,谁会起早摸黑的去工作呢? 爱钱并不可耻。 李香琴、凌凌漆两人早就认识到了这点,所以两人对于灵甜这位团长,那是真的钦佩,人家的钱是真给啊!丝毫不带缩水的。 ‘要不要听歌?’ ‘都几点了还听歌?’ 李香琴本能驳斥,但下一秒,她便道‘听!’ 每天睡觉前不听听歌,睡不着。 这段时间下来,他们都已经养成了睡觉前听‘丁凌歌曲’的习惯了。 当然。 如果是其他歌手的歌曲,睡前听不听都无所谓。 同样的歌曲,在丁凌这里唱出来,跟别的歌手唱出来是完全不一样的。 最起码,丁凌的歌曲很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‘萦耳不散’,‘沁人心脾’,‘荡气回肠’。 听丁凌的歌曲,灵魂、心脏都似乎在共鸣,沉醉。 听了几首歌。 还想听。 但该睡了。 这一晚。 李香琴又做了个美梦。 梦到跟丁凌化作比翼鸟,在天空比翼齐飞,好不快活,正在双方从虚空飞落,摇身一变,化作人形态,彼此脉脉含情对视,准备为彼此宽衣解带,共赴巫山时,叮铃铃! 闹钟铃声又把她吵醒了。 李香琴很无语、很愤怒。 但转而想到闹钟响起,是为了提醒自己早起听歌的,也就释然了。 当然,主因还是这么多天下来,被闹铃吵得次数太多,已经习惯了,若是不然,换做刚开始那会儿,她肯定会怼凌凌漆几次。 吃早点时。 凌凌漆扫了眼李香琴,随意问了句。 ‘看你满脸通红,精神勃发的样子,做了春梦了?’ 李香琴像是被踩中了脚的猫,跳脚道,‘你别胡说八道啊!再乱说,信不信我打死你!’ 她捏起拳头,气势汹汹,故作凶狠。 凌凌漆一愣,继而干笑了两声,‘你该不会真的做了吧?男主角是谁?’ ‘你,你,你!!’ 李香琴羞窘,气炸,‘我不吃了。’ 她背过身去,气呼呼的起身去换衣服了。 ‘喂。我刚刚开玩笑的。你别生气。’ ‘哼。’ 回应凌凌漆的是一个冷哼。 凌凌漆摸了摸鼻子,若有所思,‘该不会那个男主角是我、所有她不好意思吧?’ 他拿出镜子,照了照,嗯~美男子一枚,比丁凌不足,比亿万男人有余,就是这么风度翩翩,卓尔不凡! 凌凌漆还是很自信的男人。 第(2/3)页